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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心網訊(記者 李昀霞 通訊員 沙法宣) 零售價650元一條的軟中華煙,回收價才375元。36歲的長途大巴乘務員肖某在烏魯木齊市一家禮品回收店以此價購買了188條中華牌香煙,帶上大巴車準備運往浙江省平陽縣mSATA銷售,被公安民警查獲。2月20日,肖某被烏市沙依巴克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煙草屬於專賣品,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任何企業個人不得隨意經營。2011年8月27日,被告人肖某在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情況下,在沙區一商店以每條375元的價格購買了188條中華牌香煙,放在從烏市開往浙江省的長途客車上,準備帶往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銷售。當日民警在烏市寶山賓館停車褐藻醣膠功效場查獲這批煙草。當時被告人肖某不在現場未被抓獲。經鑒定,涉案煙草價值78960元。
  2012年9月18日,公安機關對被告人肖某網上追逃,同年10月16日肖某向烏市公安局經濟犯二手餐飲設備罪偵查支隊投案並如實供述了上述罪行。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25萬元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債務整合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被告人肖某有自首情節,從輕處罰。
  (編輯:王建隆)  (原標題:跨區倒賣中華煙獲刑 乘找房子務員服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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