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十一”度過了第六個生日,“先漲價後打折”也陪伴了其六年,據多家媒體報道和中新網IT頻道訪問發現,今年部分電商平臺上“先漲價後打折”現象仍存。專家表示,這種情況違法了《價格法》,但是因為國家有關部門對其監管力度低,仍有商家“鋌而走險”,要杜絕幾乎不可能,未來還要靠電商自律。(11月14日中國新聞網)
  打折是很傳統的促銷手段。在傳統零售業中,每逢節假日,商家為提高銷量都會推出打折促銷活動。商業的逐利性質決定了並非每一次打折促銷都是真正的“打折”促銷。眾多打折活動中,不乏“先提價後打折”的“假打折”者。在電商產生之前,關於商店“假打折”的報道不絕於報端。
  傳統商業借助互聯網技術實現了商業交易的虛擬化。儘管披上了高科技的外衣,但批發零售的肉體沒有實現超脫。備受吹捧的“雙十一”活動和傳統商業的促銷活動並無二異。“先提價後打折”必然會存在,並且可能由於技術原因而更為嚴重。傳統商業中,一個商超或商店的輻射範圍是有限的,消費人群相對固定,商家的“假打折”活動被識破的概率高。出於信譽的考慮,商家會盡可能減少“假打折”的行為。電子商務是借助互聯網實現的,商品的輻射氛圍是無限的,消費人群不固定,商家“假打折”被識破的概率低。即使識破,很多消費者出於維權成本的考慮也不願意維權,這就提高了網店“假打折”的概率。
  傳統商業中,市場範圍有限,“假打折”活動尚且不能避免,在無限的虛擬市場中,一個個網店更為原子化,“假打折”活動更是無法杜絕。試圖完全消除電商的“假打折”活動不現實,但盡可能使“假打折”活動減少的努力還是有益的。
  有人提出減少“假打折”活動要加強電商的行業自律。這個基本上沒有效果,自律就是靠自覺,在純粹的商業活動中,利益是行動的強勁動力。有誰面對商業利益嚴格恪守刻板的行業自律規則呢?如果自覺可行,那麼一切制度都沒有存在的必要。利益會讓自覺成為一句空話。
  試圖讓電商平臺監管平臺上的商戶,作用也微乎其微。平臺和平臺商戶在利益上基本上是共同體,如果商戶的活動能帶動平臺人氣,平臺對其監管可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平臺也不可能對商戶的定價行為進行限制,因為電商平臺之間也存在競爭,過於死板的價格限制可能讓商戶流失,對電商平臺本身不利。
  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是必要的,會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要對監管寄予太高的希望。即使所有監管人員都努力地履行崗位職責,有限的監管人員面對數量眾多的網店和幾乎無限的商品,監管也不可能無處不在。監管盲區必然存在,如果考慮到監管人員的不作為,監管盲區會更大。
  最有效果的辦法是調動消費者的積極性。消費者和商家的交易是一對博弈的雙方,消費者最有動機制約商家的機會主義行為。相對於商家而言,消費者的數量更多,對商家的價格觀察也最為全面。如果能讓消費者從打擊“假打折”活動中獲利,消費者就會主動參與對“假打折”活動的監督。
  比如,消費者提供了商家“假打折”的信息,並且有充分的證據支撐,相當於替監管者和電商平臺履行了職責,監管部門可以從對商戶的罰金中拿出一部分獎勵消費者。如果電商平臺也拿出一部分資金對這樣的消費者進行獎勵,激勵效果會更好。這樣的獎勵可以激勵成千數萬個消費者參與到對“假打折”的監管中,讓商家的“假打折”行為暴露的風險最大化。這或許真的能讓“假打折”活動最少化。
  文/喬瑞慶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減少“假打折”,還需讓消費者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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